私隱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5月29日
生效日期:2026年5月29日
1. 引言
本私隱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闡述Vita Liberta Limited(公司註冊編號:2888240)——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7號永業商業大廈7樓68室(以下簡稱”Vita Liberta”、”我們”或”本公司”)——如何收集、使用、披露、轉移、保留和保護個人資料。
Vita Liberta 是一家獲發牌照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編號:TC007080),受香港公司註冊處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監管。我們在香港及從香港提供公司、法律、會計、稅務諮詢以及信託和公司服務,特別專注於香港公司註冊及持續公司服務。儘管我們的服務在香港及從香港提供,但我們向全球各司法管轄區推廣並接受客戶。
本政策適用於:
1. 我們網站 https://www.vitaliberta.hk(以下簡稱”網站”)的訪客和用戶;
2. 接收或查詢我們服務(以下簡稱”服務”)的客戶、潛在客戶及客戶的授權代表;以及
3. 在我們的業務活動中處理其個人資料的任何其他個人,無論該個人位於何處(每位均為”資料當事人”或”您”)。
若您居住國的法律規定的標準比下述標準更為嚴格,則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該等更高標準將適用於對您個人資料的處理。
2. 法律框架
Vita Liberta 對個人資料的處理主要受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以下簡稱”PDPO”)管轄,包括其附表1所列的六項資料保障原則。
對於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資料當事人,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可能適用當地同等的資料保護法律。當多個制度同時適用時,我們將適用為資料當事人提供最高保護水平的標準。
3. 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別
我們可能收集和處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
3.1 身份和聯繫資料: 全名、出生日期和地點、國籍、性別、護照或國民身份證詳情、居住和通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在身份驗證需要時的照片或視頻。
3.2 職業和商業資料: 職位、僱主、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詳情、稅務識別號(TIN)、專業資格、實益擁有人和公司結構信息、資金來源和財富來源信息。
3.3 財務資料: 銀行賬戶詳情、付款記錄、發票信息以及與本服務相關的交易歷史。
3.4 技術和使用資料: IP地址、瀏覽器類型和版本、操作系統、時區設置和位置、設備標識符、瀏覽頁面、導航路徑、引薦來源以及通過cookie和類似技術自動收集的其他資料(見第13節)。
3.5 通信資料: 通過電子郵件、電話、聯繫表格、消息應用程序或其他渠道與我們通信的記錄和內容,包括在適用且已通知您的情況下的通話錄音。
3.6 特殊類別資料: 在有限的情況下,且僅為遵守反洗錢(”AML”)、反恐融資(”CFT”)、制裁篩查或了解您的客戶(”KYC”)義務所嚴格必需時——或在您明確同意或法律另行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可能處理與刑事定罪、政治公眾人物(PEP)身份、制裁名單或不利媒體發現相關的資料。
4. 處理的目的和法律依據
我們基於下述法律依據,為以下所列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a) 提供服務 — 為提供、管理和交付您或您所代表的實體所要求的服務,包括香港公司註冊和續期、公司秘書工作、註冊辦事處和代名人服務、會計和簿記、稅務諮詢、法律諮詢和信託服務。
法律依據: 合同履行;合法利益;同意(在要求時)。
(b) 身份驗證和監管合規 — 為驗證您的身份並進行客戶盡職調查(CDD)、強化盡職調查(EDD)、持續監控、制裁和PEP篩查,以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以下簡稱”AMLO”)、公司註冊處管理的TCSP發牌制度、《公司條例》(第622章) 以及任何同等外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措施。
法律依據: 履行法律義務;合法利益。
(c) 通信 — 為回覆您的查詢、提供服務更新和合同通知,以及處理事務。
法律依據: 合同履行;合法利益。
(d) 網站運營和改進 — 為運營、維護、保護和改進網站和服務,包括分析、調試和用戶體驗優化。
法律依據: 合法利益;同意(針對非必要cookie)。
(e) 營銷和業務發展 — 為向全球潛在客戶推廣我們的服務,包括通過網站、電子郵件、在線廣告平台(如Google Ads和Meta/Facebook Ads)、社交媒體和專業活動。
法律依據: 同意;合法利益(受當地法律約束)。
(f) 權利和安全保護 — 為保護Vita Liberta、我們客戶和第三方的權利、財產和安全,包括欺詐預防、信息安全和爭議解決。
法律依據: 合法利益;履行法律義務。
(g) 直接營銷 — 為發送關於我們服務的營銷通信。在香港,我們將根據PDPO第6A部,在使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直接營銷之前獲得您的明確事先同意。您可以隨時免費選擇退出。
法律依據: 同意。
(h) 法律和監管義務 — 為遵守法院命令、監管要求、稅務申報(包括適用的FATCA和CRS)以及我們所受的其他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 履行法律義務。
如果我們擬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與上述所列目的有實質性不同的目的,我們將通知您,並在要求時徵得您的同意。
5. 資料收集方法
我們通過以下方式收集個人資料:
1. 直接來自您,當您通過網站、聯繫表格、電子郵件、電話、面對面會議提交信息時,或在接收服務過程中;
2. 自動通過cookie、服務器日誌和類似技術,當您與網站互動時(見第13節);
3. 來自第三方和公開來源,包括公司註冊處、監管和制裁數據庫、信用參考機構、身份驗證服務提供者、您的授權代表、銀行以及我們所參與交易涉及的其他方。
6. 個人資料的披露
我們可能在需要知道的基礎上,並在保密義務的約束下,向以下類別的接收者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1. 我們的人員、承包商和關聯實體,其需要訪問以履行其職能;
2. 專業顧問 — 包括我們聘用的外部律師、審計師、會計師和顧問;
3. 服務提供者和處理者 — 包括IT託管和雲基礎設施提供者、網絡安全、身份驗證和KYC、支付處理、客戶關係管理、分析和通信提供者;
4. 交易對手和中間人,在為提供服務所必需時,包括相關司法管轄區的香港公司註冊處、稅務局、銀行、註冊代理人、公證人和政府代理;
5. 政府當局、監管機構、法院和執法機構,在適用法律、法規、法院命令要求時,或為保護重大利益時;
6. 潛在或實際的權益繼受人,在任何合併、收購、重組或資產出售方面,但須受適當保密承諾的約束。
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出售給第三方。
7. 個人資料的國際轉移
Vita Liberta 在香港設立並從香港提供服務。如果您位於香港以外,您向我們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轉移到香港並在香港處理。我們也可能聘用基礎設施位於您居住國以外的IT和其他服務提供者;在此類情況下,轉移僅限於提供服務所必需的範圍,並受適當的合同和安全保障措施約束。
當個人資料從資料保護法律要求對跨境轉移提供額外保障的司法管轄區(如GDPR)轉移到沒有充分性決定的司法管轄區時,我們將實施適當的保障措施,可能包括:
1. 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標準合同條款(如歐盟委員會);
2. 具有約束力的公司規則;
3. 資料當事人的明確同意;或
4. 其他法律認可的轉移機制。
您可以通過第16節提供的聯繫方式要求了解適用於您資料轉移的具體保障措施的信息。
8. 資料保留
我們僅在履行本政策所列目的所需的期限內保留個人資料,包括任何法律、會計、監管或報告要求。
保留期限參考以下因素確定:
1. 服務的性質和持續時間以及我們與您的合同關係;
2. 適用的香港合同、侵權、公司或稅法下的法定訴訟時效;
3. 適用於香港持牌TCSP的監管記錄保存要求,根據AMLO,要求在業務關係結束或相關交易完成後不少於五(5)年的期限內保留客戶身份識別和交易記錄;
4. 《稅務條例》(第112章) 下的記錄保存要求(商業和稅務記錄通常為七年);以及
5. 適用的外國法律要求的任何更長期限。
在相關保留期屆滿時,個人資料將被安全刪除、銷毀或不可逆地匿名化。
9. 您的權利
在適用法律及其任何豁免的約束下,您可能對您的個人資料享有以下權利:
1. 訪問權 — 確認我們是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並獲取其副本;
2. 更正/改正權 — 要求更正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
3. 刪除權(”被遺忘權”) — 在特定情況下要求刪除;
4. 限制處理權 — 在特定情況下要求限制處理;
5. 資料可攜帶權 — 在適用時,以結構化、常用、機器可讀的格式接收您的資料並將其傳輸給另一控制者;
6. 反對權 — 反對基於合法利益的處理或直接營銷目的的處理;
7. 撤回同意權 — 隨時撤回同意,而不影響先前處理的合法性;
8. 退出直接營銷權 — 隨時免費退出;
9. 不受自動化決策約束權,該決策產生法律效力或同樣顯著地影響您(我們目前不進行此類處理——見第11節);
10. 向監管機構投訴權,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投訴(在香港,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歐洲經濟區,為您當地的資料保護機構;在英國,為信息專員辦公室)。
要行使上述任何權利,請通過第16節提供的聯繫方式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在適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我們可能會要求提供合理的額外信息以在履行您的請求之前驗證您的身份。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例如,根據PDPO第28條),我們可能會收取合理的費用。
10. 資料安全和違規通知
我們實施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以保護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非法的處理、意外丟失、銷毀、損壞、更改或披露。這些措施包括傳輸中和(在適當時)靜態加密、基於最小權限原則的訪問控制、安全存儲、定期安全評估、員工培訓以及對人員和處理者施加的保密義務。
儘管我們努力保護您的資料,但無法保證任何電子傳輸或存儲方法100%安全。
如果發生可能導致受影響資料當事人的權利和自由面臨風險的個人資料違規事件,我們將根據適用的通知時限和程序通知主管監管機構,並在適用法律要求時通知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
11. 自動化決策和畫像
我們目前不基於完全自動化處理(包括畫像)做出對您產生法律效力或同樣顯著地影響您的決策。如果我們在未來引入此類處理,我們將更新本政策,並在要求時徵得您的同意或實施其他適當的保障措施。
12. 兒童私隱
網站和服務專門針對企業客戶、專業用戶和其他成年人。它們不針對、不營銷給或不面向18歲以下的個人。我們不會故意收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如果我們意識到我們無意中收集了此類資料,我們將立即刪除。
13. Cookie和類似技術
網站使用cookie和類似的跟踪技術以實現核心功能、改善用戶體驗、分析網站使用並支持營銷活動(包括通過Google Ads和Meta/Facebook Ads進行再營銷)。Cookie是存儲在您的設備上的小型文本文件,允許我們識別您的瀏覽器並保留某些信息。
在適用法律要求時(包括歐洲經濟區/英國的GDPR和ePrivacy指令),我們將在放置非必要cookie之前徵得您的同意。您可以通過網站上的cookie橫幅或瀏覽器設置管理您的cookie偏好。禁用某些cookie可能會影響網站功能。
有關我們使用的具體cookie及其各自目的的詳細信息,請參閱我們單獨的Cookie政策。
14. 第三方鏈接
網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網站、插件、應用程序或服務的鏈接。點擊此類鏈接可能使第三方能夠收集或分享有關您的資料。我們不控制也不對這些第三方的私隱行為負責。我們鼓勵您審查您訪問的任何第三方網站的私隱政策。
15. 本私隱政策的變更
我們可能會不時更新本政策,以反映我們的實踐、服務、技術、法律義務或其他情況的變化。修訂版本將以更新的”最後更新日期”標示,並在網站上發布後生效。如果變更具有實質性,我們將採取合理措施提前通知您(例如,通過電子郵件或網站上的顯著通知)。在更新政策生效日期之後繼續使用網站或服務即構成對變更的接受。
16. 聯繫信息
有關本政策或我們對您個人資料處理的問題、關切或請求,應聯繫我們的負責人:
Vita Liberta Limited
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7號
永業商業大廈7樓68室
電子郵件:legal@vitaliberta.hk
電話:+852 6841 6177
17. 特定司法管轄區條款
17.1 香港(PDPO)。 您有權根據PDPO第18和22條要求訪問和更正您的個人資料。投訴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出(www.pcpd.org.hk)。
17.2 歐洲經濟區和英國(GDPR)。 Vita Liberta 在香港設立,不將歐洲經濟區或英國作為主要目標市場。然而,由於我們的在線廣告(包括通過Google Ads和Meta/Facebook Ads的廣告活動)可能會觸及位於歐洲經濟區或英國的用戶,GDPR和英國GDPR的某些條款可能根據其第3條適用於此類資料當事人。Vita Liberta 未根據GDPR第27條指定代表。歐洲經濟區或英國希望根據GDPR行使權利的資料當事人可以通過第16節提供的地址直接與我們聯繫。歐洲經濟區的資料當事人還可以向其慣常居住地、工作地或涉嫌侵權發生地的成員國的監管機構提出投訴;英國的資料當事人可以向英國信息專員辦公室提出投訴(ico.org.uk)。
18. 適用法律
本政策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但不影響您居住國可能適用於處理您個人資料的任何強制性資料保護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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